判
拼音:pàn
- 部外:5 , 总笔画数:7
- 五笔字码:UDJH
- 仓颉:FQLN
- 标准笔序:丶丿一一丿丨丨
- 四角号码:92500
- Unicode:5224
- 繁体形式:
基本字义● 判
pàn ㄆㄢˋ
◎ 区别,分辨,断定:~明。~辨。~据。~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~断。
◎ 分开,截然不同:~然。~若两人。~若鸿沟。
◎ 评定:裁~。谈~。~卷子。
◎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~词。~决。~案。
◎ 古代官名:通~。~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